2001年 6 月,IRS(美国国税局)向联邦政府的纳税人发布了 一 个通告,通报纳税人 2001 年经济增长与减免赋税的协调法案已由美国国会通过,并由时任总统布什正式签署。根据法案中直接减免的一部分,纳税人将收到一张支票,它的金额由 2000 年每个纳税人向联邦政府提交的纳税申报单上的金额决定。通告描述了支票金额的计算方法,如表10.7-1所示。支票的分配进程安排如表10.7-2所示。
表10.7-1 返还金额
| 申报纳税身份 | 支票金额不超过 |
| 单身或已婚但个人档案独立保存 | $300;应税金额的5%;缴纳的所得税额 |
| 房主 | $500;应税金额的5%;缴纳的所得税额 |
| 已婚且档案合存,或寡妇 | $600;应税金额的5%;缴纳的所得税额 |
表10.7-2 税额返还的安排表
| 社会保险号码的末尾两位 | 收到返还金额的日期(或该日期所在的一周) |
| 00~0910-1920~2930~3940-4950-5960-6970-7980-8990-99 | July 23July 30August 6August 13August 20August 27September 3September 10September 17September 24 |
请开的发一个程序用于确定给每个纳税人返还的税额。